“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81年6月,原名为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2001年12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托投资公司清理整顿和重新登记的有关要求,公司改制并更名为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并于2003年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重新登记。 2007年5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公司引进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战略重组。重组完成后,公司更名为“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5%的股份,湖北省财政厅持有15%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于2011年12月增加至20亿元人民币,2013年3月增加至31.76亿元人民币,2013年11月增加至37.65亿元人民币,股东出资比例均不变。2014年10月,湖北省财政厅持有的公司15%股权划转至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17年4月,公司增资20亿元,注册资本达到57.65亿元,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
公司是国内首家由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直接投资控股的信托公司,拥有一批具有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基金等资深从业背景的专业团队,并拥有交通银行强大的实力背景、完善的资源网络和卓越的品牌信誉支持。自成立以来,秉承“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经营宗旨和诚信服务的管理理念,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和风险偏好,利用信托制度及其独特的功能设计,竭诚提供跨市场、多领域、跨地区的财富管理、项目融资和受托托管等专业化信托服务,以优质周到的服务赢得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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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与AMC合作化解信托不良资产的模式与信托转型投资不良资产的探索
金融机构的本质就是经营风险,为风险定价;金融机构主要面对的三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国务院国常会指出,要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盘活基础设施等存量资产,以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和扩大有效投资、降低政府债务风险。
才某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该案典型意义在于法院判决认定中信信托未能充分履行适当性义务,应赔偿投资者损失。该案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