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前身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由厦门市财政局下属的厦门经济特区财务公司组建而成,成立于1985年1月。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7.5亿元(其中外汇资本金1500万美元),股东为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占股80%)、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10%),三家股东均是厦门市属国有企业。
公司自2002年重新登记以来,稳健经营,创新发展,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超千亿元,未发生集合类信托兑付风险事件,被证券时报评为“最具区域影响力信托公司”。公司秉持“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信托理念,依照“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本质,以稳健经营回报股东、诚实信用面对客户为基本经营原则,努力培育公司在产品开发、创新、营销、投资、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能力,为广大投资者、机构和各级政府提供多种投融资手段和理财服务。多年来,公司一方面致力于与各级政府合作、与地方经济实体互动、与战略伙伴实现共赢、与全国市场对接,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另一方面,公司通过资金信托、财产信托、受益权转让信托、财富管理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等手段,以专业化的理财和资产管理能力为委托人提供完整的、个性化的资产管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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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与AMC合作化解信托不良资产的模式与信托转型投资不良资产的探索
金融机构的本质就是经营风险,为风险定价;金融机构主要面对的三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国务院国常会指出,要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盘活基础设施等存量资产,以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和扩大有效投资、降低政府债务风险。
才某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该案典型意义在于法院判决认定中信信托未能充分履行适当性义务,应赔偿投资者损失。该案详情如下: